Re: [亞洲] 台灣的社會
看板: CultureShock
作者: macartney (P幣多到花不完)
標題: Re: [亞洲] 台灣的社會
時間: Tue Sep 28 07:11:37 2010
沒錯啦
在下同意這篇
但就事論事 檢舉的方法不恰當 可以給予口頭警告或者其他方法溝通
不一定要用處罰的方式 畢竟他不是這整件事情的元凶
而且檢舉者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也不可能考慮到那麼多
他看到有人在捷運列車內吃東西 為大眾抱不平
就像您說的 事情要看輕重緩急 不要用大砲轟小鳥
如果因為檢舉不當就受這樣的處罰
那以後誰還敢檢舉類似這樣的違規事件
就像我原文說的 以後大家都求自保就好 別人違規那是別人的事
至於捷運內究竟能不能吃東西
或許在外國可以 但在我們國家 政府規定就是不行
有去過歐美先進國家的都知道 他們對於這種瑣碎小事
政府規定得少而大家都很有默契能遵守
相反的 我們國家就是政府規定很多但有多少人能遵守而且意見又多
之前電影院能不能帶外食的問題就是個例子
我想這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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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 112.10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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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jciech :
不過捷運也規定妨礙車門關閉、阻礙運行是要受罰的呀
09/2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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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jciech :
用會受罰的方式來檢舉另外一個違規,也沒有高明到哪去吧
09/2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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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jciech :
有更好的方式可以使用的
09/28 08:47
→
wojciech :
處罰的點不是檢舉人的心態,而是行事方式的恰當與否
09/2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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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hea :
說真的我覺得妨礙車門關閉很危險,難道這種事情就可以做?
09/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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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nttt :
反正只要打著正義的神主牌就可以不顧影響?
09/28 12:58
推
antibonding :
如果不處理不妥的檢舉方式,會導致更多不良的問題吧,
09/2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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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bonding :
既然是法治社會,有了規定,至少就要遵守吧。
09/28 15:14
推
antibonding :
回一下第二段,並沒有「都」遵守規定,但被抓到,是可
09/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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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bonding :
以被司機直接趕下車的。
09/2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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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fish510 :
拿著雞毛當令劍
09/28 17:11
推
Realthugz :
為大眾抱不平是個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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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thugz :
我想他這麼嚴守法規檢舉
也很樂意自己違規受罰吧
09/2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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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thugz :
如果不樂意...
我可以說他雙重標準嗎?
09/2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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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tender :
越需要法律管理的地方
社會信任度越低
09/29 01:39
推
LiuSky :
亂推,最好罰那個檔門男就會害大家不敢檢舉
09/30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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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ky :
任何理智的人都能明白怎樣的行為算過當
09/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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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ky :
如果有人因為這例子而不敢檢舉
那也是他自己的問題
09/3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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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ky :
因為他不夠理智無法明辨事情輕重緩急
社會沒必要為了迎合這
09/3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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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ky :
種人而違反其他規定
09/30 08:33
推
painttt :
什麼叫做越需要法律管理?每個社會都需要法律管理
09/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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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nttt :
不然要靠什麼管理?道德標準?
09/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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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761029 :
某A為了伸張正義而殺了某殺人犯
難道可以不罰A嗎?
10/29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