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狼姑丈猥褻指侵12歲表姪女 辯稱「鬧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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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ADA (HIRO)
標題: [新聞] 狼姑丈猥褻指侵12歲表姪女 辯稱「鬧著玩
時間: Mon Nov 24 15:01:32 2025
1.媒體來源:中時 2025/11/23
2.記者署名: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狼姑丈猥褻指侵12歲表姪女 辯稱「鬧著玩」下場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家內性侵案件。一名擔任公車司機的男子,竟利用與12歲表姪女
同住的機會,在住處廚房兩度猥褻摸胸,更得寸進尺,於暑假時在臥室內以手指強行性侵
得逞,導致女童劇痛哭喊。女童隱忍多時,最終在倒垃圾時向鄰居求助,全案才因此曝光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利用權勢猥褻等罪,重判這名狼姑丈9年有期
徒刑。
判決指出,該名男子為女童的姑丈,兩人同住一個屋簷下,女童平時受其監督與照護。他
竟於112年6月間,兩度在住處廚房,趁女童放學回家、四下無人之際,伸手觸摸其胸部。
女童因畏懼權勢,當下只能隱忍。
男子的惡行並未就此停止。數週後的7月暑假期間,他見女童獨自到他房間收衣服,竟獸
性大發,將女童強壓在床上。儘管女童奮力掙扎轉身試圖逃脫,卻遭男子以頭朝下的方式
再度強壓,隨後以兩指強行插入其下體。女童因劇痛難耐而喊叫,男子這才罷手,還若無
其事地吩咐她繼續收衣服,女童則當場痛哭逃離。
女童身心受創,直至112年10月底,才在倒垃圾時向熟識的鄰居阿公吐露實情,經由鄰居
通報學校後,校方立即報警處理,並由社會處介入。
法院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摸胸是「無意打鬧」、「鬧著她玩」,甚至稱性侵
部分是「誤會」。然而,法官根據女童清晰且具體的證詞,以及學校老師、助理員和鄰居
的證言,認定女童陳述時情緒激動、恐懼哭泣,反應真實,且無虛構動機。
法官審酌被告身為姑丈,竟為滿足私慾,利用權勢對未滿12歲的姪女犯案,嚴重破壞家庭
信任關係,戕害女童身心健康,且犯後毫無悔意,未見歉意,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
利用權勢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又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
有期徒刑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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