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易主後,提離職的時間
看板: Salary
作者: D600dust (製塵鬥士)
標題: Re: [問題] 公司易主後,提離職的時間
時間: Fri Sep 12 08:41:28 2025
※ 引述《b600271zxc (好人團勇氣顧問)》之銘言:
: 請問各位
: 原本的公司易主後,新的老闆沒有要累積舊的年資。
: 我現在就是年資不到三個月的菜鳥,請問提離職的話是否需要一個月前?
: 還是當下即可離職
年資怎麼算?
勞工在公司工作,只要滿半年,就開始累積「年資」。年資會影響到你能不能請特休假、
遇到資遣或退休時能否領到錢。但實務上常常會有爭議,所以法律裡有一些明確的規定:
換約或合約中斷時間太短:如果合約到期或暫時停掉,但三個月內就再簽新約或繼續上班
,前後的年資要合併算。
公司改組或被轉讓:勞工被新公司繼續留用的話,年資要算進去,新老闆要承認。
調職或換公司但同一個老闆:年資一樣要合併算。
年資起算日:就是你第一次被公司雇用的那天開始算。
法律施行前就在公司:以前的年資也會併入,不過特休、資遣、退休金等保障是法律生效
後才算。
留職停薪:停薪那段時間不算年資,但復職後前後年資要合併。
受傷或生病休養:不管是職災或一般病假,休養期間都算年資。
現在公司常常合併、轉賣或改組,舊員工的權益怎麼辦?法律也有規定:
年資要延續:新老闆要承認舊的年資:如果你被新公司留用,年資要延續。
新老闆要提前說清楚:新公司應該把未來的工作條件(薪資、福利等)講明白,或跟勞工
協商後重新簽約,避免大家心裡不安。勞工不同意新條件:如果新公司硬要改差的條件,
勞工不同意,可以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主動解約並請求資遣費。如果勞工因條件不
利或個人原因拒絕被新公司留用,原公司必須依《勞基法》第11條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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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hjklasd :
法人不變,變的只是負責人,那就從原來進去開始算
09/1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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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CUplz :
原來如此
09/13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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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eng2 :
未必,不要隨便拿網路上的東西來套用
09/13 15:08
你去跟勞工局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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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eng2 :
有沒有見過收購合約年資要前公司負責的?
09/1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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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eng2 :
其實不滿走政府的勞動調解才是最優解
09/13 15:10
你去跟勞工局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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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eng2 :
因為可以大量團體一次進行,政府自然會更傾向勞工
09/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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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eng2 :
除非收購的新老闆有政府背景
09/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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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eng2 :
鬼故事見多了
09/13 15:11
你去跟勞工局說啊
※ 編輯: D600dust (59.115.193.108 臺灣), 09/13/2025 17: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