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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月路邊停車,停在畫白線的地方,開啟車門前已先查看無來車才打開,然後抱起
小孩要固定在安全座椅的時候,突然一輛車來擦撞我打開的車門,導致那輛車的後照鏡損
壞,我家車門沒事,當時警察來測量後開了三連單給雙方,之後大概過了三個禮拜有接到
對方保險公司的來電詢問,並表示他們了解事情會自行處理。
事件已過了約六個月,期間未再接到任何對方的電話,但今天卻突然又接到對方保險公司
來電說我們的肇事責任要負七成,我以為事件之前已結束所以也未去查初判單,請問各位
大大,現在我還有申訴的機會嗎?
※ 編輯: yodog (223.139.142.219 臺灣), 07/29/2021 21:03:18
→
hakkiene :
乘客從左側上下車除了駕駛都是違規
07/29 21:31
→
hakkiene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1
條,若駕駛人或乘客未
07/29 21:32
→
hakkiene :
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導致肇事,將處以罰鍰
1200
到
360
07/29 21:32
→
hakkiene :
0
元
07/29 21:32
推
panex0845 :
他違規不代表別人可以撞他
以過去的案例
移動中的車輛
07/29 21:46
→
panex0845 :
碰撞靜止車輛
移動中的車輛才是肇事主因
違規停車是次
07/29 21:47
推
panex0845 :
因
肇責比例應為7:3
是我就直接回復保險公司
只願意負
07/29 21:48
→
panex0845 :
擔2成
沒人受傷不爽來告
到時候還要算折舊
看誰吃虧
07/29 21:49
推
wieter :
開啟車門不當肇事一定是主因,沒得討論
07/29 21:52
→
panex0845 :
建議樓上文章看清楚
1.白線停車
2.車門已開啟一段時間
07/29 21:59
→
panex0845 :
並非突然開啟導致後方車輛無法注意
07/29 21:59
推
ludoren :
應該是對方車損有保車體險,他們的保險直接處理車損然後
07/29 22:10
→
ludoren :
代位跟你求償吧,看你們自己有什麼保險就出險,不然就去申
07/29 22:10
→
ludoren :
請調解,車禍鑑定也要在六個月內去申請,可能現在也過期
07/29 22:10
→
yodog :
我有兩個幼兒需分別坐後方左右邊,實在不知要如何讓乘客不
07/29 22:25
→
yodog :
能從駕駛座方向進出
07/29 22:25
→
JUSTNONE :
現在不是宣導左側不得開門嗎
08/03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