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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警察不積極辦案

看板: ask

作者: livelifejim (耶穌愛你)

標題: [請問] 警察不積極辦案

時間: Sun Sep 12 16:40:02 2021


大家好

先謝謝進來的大家。

本人五月初悠遊卡掉在捷運上後來被人撿去盜用,向警察局辦案,

且因為有用悠遊卡公司的app記錄消費歷史

而向警方提供盜刷者使用我悠遊卡的消費店家及時間。

沒想到過了四個月今天打去警察局問案件進度,竟被告知此案無法偵破。

我認為都有提供明顯線索給警方,卻落得無法偵破下場,

警察明顯不積極辦案,是因為案子較小被其他較大的案件排擠掉時間?

是否此類事情也對警方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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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8.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livelifejim (223.137.138.194 臺灣), 09/12/2021 16:45:47
Schottky : 如果你報案時沒有拿報案三聯單,應該是被吃案了 09/12 16:51
livelifejim : 三聯單現在改採受理案件證明單,當時有拿到 09/12 16:55
ludoren : 如果你帶白人朋友一起去報案,可能會不一樣 09/12 16:59
OrzOGC : 你不是權貴這很正常 09/12 17:22
HsiangMing : 去立委議員服務處陳情 請他們盯一下 09/12 20:42
DKer : 過了四個月沒破,可能就沒得破了...監視器畫面可能都蓋掉了 09/12 23:03
haiduc : 你的案例我不清楚


我講一下我過往撿到遺失悠遊卡送交警察 09/13 08:36
haiduc : 局和台北捷運遺失物招領中心的心得


其一:無記名式的悠遊 09/13 08:37
haiduc : 卡很難找到失主


我有一個案例是在路上監視器照得到的地方 09/13 08:39
haiduc : 撿到無記名式悠遊卡


我跟警察提出可以調監視器影像找到失 09/13 08:40
haiduc :


警察並沒有贊同我提出的做法


其二:幾年前就有新的規 09/13 08:40
haiduc :


遺失五百元以下(內)的金錢或物品


警察可以不用受理 09/13 08:42
haiduc : 撿到五百元以下金錢或五百元以內遺失物的可以不用交付警察 09/13 08:43
haiduc :


等於說拾獲者對於他人五百元以下的遺失金額或遺失物 09/13 08:44
haiduc : 撿到就可以直接歸屬於自己


並且可以拿來使用


原po遺失的 09/13 08:45
haiduc : 悠遊卡不知道有無記名


是不是記名式


還有悠遊卡裡的金額 09/13 08:46
haiduc : 有沒有超過五百元


如果是非記名式而且悠遊卡內金額又沒有 09/13 08:46
haiduc : 超過五百元就不用請警察辦案找回來了 09/13 08:47
livelifejim : 謝謝haiduc 說明 09/13 15:19
Giganoto : 教你一招,去報案全程說日語或韓語,應該就會在一個禮 09/13 22:31
Giganoto : 拜內找到,應該啦。 09/13 22:31
derekk : 如果你這張卡買了刀子 出了事 可能馬上就找到了 09/14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