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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交通] 機車停這違規嗎?

看板: ask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標題: Re: [交通] 機車停這違規嗎?

時間: Wed Oct 27 09:23:11 2021


※ 引述《bemily32 ()》之銘言: : 首先先說這裡是公園 : 請問停在公園 : 下圖紅框處是否違規

:

https://imgur.com/a/NIMxDxG https://imgur.com/a/NIMxDxG : PS:有4張圖 : 先謝謝回復


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70050000006500-1100220



第十八條第三款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


第二十一條

違反第十八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具體判定該罰多少錢的規則在下面這個裁罰基準表,

過去一年內違規一次罰 1200,兩次罰 2400,三次以上罰 3600~6000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裁罰基準表

https://law.tycg.gov.tw/Download.ashx?FileID=10262



那大家應該注意到了,停車在公園比紅黃線停車罰則重得多

(道路違規停車、違規臨停只罰 300-600 元)


雖然這邊貼的是桃園市的自治條例,但其他縣市也有類似的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而且內容都差不多,違規駕駛或停車都是罰款 1200-6000 元

猜測各縣市議會都是互相參考彼此條文的


: 推 Schottky: 只要公園是公有的就違規無誤。哪個縣市?我幫你查法條 : → Schottky: 這種屬於各縣市自治條例的罰則 : → bemily32: 我不知怎麼變色編輯 就直接用推的回一樓大大-->桃園市


直接推文 OK 的,我們都分得出誰是誰

而且手機編輯文章也常常把排版弄亂,反而麻煩


: → TaiwanFight: 看最後一張 一堆人停你就該知道算不算了 : → TaiwanFight: 台灣人很守法的 只有一台無法判斷 不過最後一張可


大家都犯錯不見得就是對的,只代表該處執法不嚴。

但違規就是違規,有民眾檢舉時仍然會受理。

這個狀況在違規停車上更是常見,我想你也不是不知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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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樂絲: 可是, 如果你沒有頭腦, 為什麼會說話?

稻草人: ㄝ, 我也不知... 但是有些人沒有頭腦也能說超~多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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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35.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
daye2012 : 公園違停警察不受理 10/27 11:31
因為公園的主管機關不是交通警察而是公園路燈管理處一類的機關
但一般民眾不用管這麼多,撥 1999 專線檢舉就可以了,
除了彰化縣以外都有這支民眾服務專線可以打
感謝提醒,我確實疏忽了這個重點
※ 編輯: Schottky (111.250.35.196 臺灣), 10/27/2021 12: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