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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生活真多磨難,家庭沒任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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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sa1721 ()

標題: Re: [心情] 生活真多磨難,家庭沒任何支持

時間: Sun Oct 12 00:11:04 2025


撤銷贈與


贈人對贈與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等近親有不法侵害行為,或是不履行扶養義務者

,贈與人可行使撤銷權,將贈與撤回。所謂「不履行扶養義務」,並不侷限於完全斷絕經

濟支持,也包含忽視照顧、精神虐待、長期失聯等情形。




我不太懂如何操作,但4000萬的房子你老婆沒出到半毛,每個月還要拿4萬回娘家


還嗆你離婚房子必拿一半真是吃人夠夠,目前看來唯一的解法


就是讓公婆搬來同住,他們贈與的當然有權享受扶養義務,順便嗆嗆你老婆


不盡義務你父母就告你和告你老婆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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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看了一下原PO後來的推文,原PO調職後接近三倍的薪水應該是250~270K吧


也只能說原PO算是非常好的獵物,結個婚還能賺一半2000萬房,只能說一開始


財務沒規劃好,一結婚即封頂,少了讓太太一起努力拚房的感覺,所以你全擔


她不但能給父母孝親還能自己存錢,其實保母費也應該算在家庭開支裡面


我認真覺得兩萬不貴,外面托嬰根本很容易互相傳染感冒,遇到虐待你也不知道


有爸媽帶真的感謝上蒼


我大概懂你的點,夫妻財務在有小孩後一律建議共同管理,沒小孩前分開管理


開一個帳戶你跟太太都有帳戶密碼,兩方賺的錢都存進去,開銷扣完包含太太孝親


剩餘的就是存款再轉夫妻共同存款帳戶,如果太太不願意,指損離婚吧


你全擔太太存私房錢還拿一半房子,根本沒共同成家的觀念,你們是一家人嗎?


相信我妳太太經過離婚的威脅她會答應的,這本來就應該這麼做


離婚對你而已,損失1600又如何,你月賺270K,來日方長


相反的如果你不能讓太太建立一家人的(感情),在財務上富貴與共


未來就更難建立,離婚也罷


我也是結婚到第五第六年後經濟共同管理共同存錢


才慢慢讓太太跟我有一家人的感覺,不然總感覺太太遙受娘家控制跟他們才是一家人


這種感情就是可以隨時離婚的感情,而不能生死與共


趁現在還來的及,趕緊逼你太太表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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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4.23 (臺灣) ※ 文章網址 ※ ※ 編輯: elsa1721 (114.46.44.23 臺灣), 10/12/2025 00:12:13
amilkamilk : 真是餿主意 10/12 07:07
elsa1721 : 把房子登記給沒出半毛還要孝親4萬的老婆才是餿主意 10/12 14:06
elsa1721 : 男方真的一開始應該租房子就好 10/12 14:07
elsa1721 : 沒出半毛還要孝親四萬的女方有甚麼資格享受兩人世界 10/12 14:08
elsa1721 : 就應該服侍公婆,才能讓女方知道自己過太爽 10/12 14:08
elsa1721 : 如果跑回娘家正好告她撤銷贈與,房子登記回給爸媽 10/12 14:11
elsa1721 : 只要能證明當初這間登記給太太一半的房子是父母贈與 10/12 14:13
elsa1721 : 我想太太當然也有法定照顧公婆的義務 10/12 14:14
elsa1721 : 錢都被洗回娘家了,當然就是只能煮飯洗衣照顧公婆 10/12 14:14
elsa1721 : 受不了跑回娘家正好法庭提告撤銷贈與 10/12 14:15
marra : 當初登記共同持有,老婆也反對。是婆婆因為媳婦有貸 10/12 14:17
marra : 款利率優惠才這樣主張的。但確實,我也覺得這不是個 10/12 14:17
marra : 好主意 =_=# 10/12 14:18
marra : 老婆主張的是:老公單獨持要,雖然利息高一些,但老 10/12 14:18
marra : 婆會幫繳房貸 10/12 14:19
marra : 一開始,就男方所述,女方也是善意的。後來,為什麼 10/12 14:19
marra : 會走到這一步,就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10/12 14:19
marra : 老公單獨持有 10/12 14:20
elsa1721 : 男方可能過度高估自己經濟條件 10/12 14:21
elsa1721 : 4000萬的房子阿,貸款壓力很大,還有保母費 10/12 14:21
※ 編輯: elsa1721 (114.46.44.23 臺灣), 10/12/2025 14:36:47
marra : 樓主應該是沒認真看原原po的所有文章,他老婆早就放 10/12 20:55
※ 編輯: elsa1721 (114.46.44.23 臺灣), 10/12/2025 16:36:26
marra : 話各種離婚版本:等小孩大了就離婚、離婚當室友、馬 10/12 20:55
marra : 上離婚分孩子…(印象中有這三種),是原原PO不肯面對 10/12 20:56
marra : 現實,硬是向"白頭偕老"的方向前進,才有了各種矛盾 10/12 20:57
william826 : 讓原生家庭老害 拖累自己子女或另一半的 比詐騙還 10/13 07:53
william826 : 垃圾 10/13 07:53
william826 : 現在缺工 老人找個保全餐飲飯店 至少都3萬5甚至4萬 10/13 07:54
william826 : 養活自己根本沒問題 還在啃子女自己爽的 根本不要 10/13 07:54
william826 : 10/13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