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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在地之聲」攝影比賽

看板: photoLink

作者: superspace (~*小甜心愛麗絲*~)

標題: [分享]「在地之聲」攝影比賽

時間: Thu Sep 10 18:33:04 2009


「在地之聲」攝影比賽

*~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詳情請見↓↓↓

http://superspace.cca.gov.tw/ct.asp?xItem=11698&ctNode=6649&mp=1000

◎活動說明

1.創作主題:感動篇、創意篇、文化美篇


2.攝影規格:數位作品原始檔案應以「400萬像素以上」之數位相機拍攝,以jpg格式上傳

至個人網路相簿,壓縮後畫素應在1024*768以上(4:3比例),並檔案大小為1MB以內,並

請保留作品之原始檔;使用傳統相機拍攝者請自行掃描成數位檔案,並且循數位格式之相

關規定。底片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投稿只接受「橫式構圖」。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

腦合成或裝裱,連作不收。(只收單張作品的參賽,拒收二張以上多張組合的作品)


3.每件作品限擇一主題投稿,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以3件為限。


◎投稿方式

1.投稿系統:上傳時需註明作品拍攝地之館舍、100字內說明文字、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

資訊,資料正確無誤之作品方符合抽獎資格。


2.Email投稿:請先下載報名表格(.doc),填寫報名表後,連同投稿作品之「文章.doc格

式」或「照片.jpg格式」,並以電郵附件回傳至指定信箱,表格內之資料正確無誤之作品

方符合參賽與投票資格。


--Eamil投稿說明--

┌欲使用外部網路相簿者,需將欲使用之照片上傳至「個人外部網路相簿」(外部相簿教

學),並且將該網路照片的連結以url連回活動官網。Email投稿不在此限範圍內。

┌本活動收件截止日期以「圖文上傳系統」、「Email報名系統」之時間為憑,時間為

2009年10月31日 23:00(含)以前。

┌審稿時間:使用「投稿系統」或是「Email投稿」上傳您的作品,均需由系統管理員進

行審稿。請您耐心等候,系統管理員將於3日內完成您的作品上稿。

┌投稿作品一經上傳發佈後,不可修改。若您要放棄您的投稿,請聯絡活動客服信箱


◎評定方式

1.由本站會員擔任評審投票給分。

2.每位會員每日得投票每作品一次,當日可不同作品,重複投票不予計分。


◎活動獎勵

第1名:取1名,獎金5,000元(以現金支票寄送,得獎金額須將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扣

税)

第2名:取2名,獎金各3,000元(以現金支票寄送,得獎金額須將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

扣税)

第3名:取3名,獎金各1,000元(以現金支票寄送,得獎金額須將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

扣税)

佳作:取14名,每個名額500禮券(以掛號郵寄)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09年9月1日~10月31日23:00(含)以前。

投票時間:2009年11月1日~11月30日23:00(含)以前。

活動結果:2009年12月4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並於12月11日前聯絡中獎人並寄送獎品。


◎注意事項

1.所有投稿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與得獎

人共同享有,雙方就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得為著作權法一切合法使用,且文建會無須另行給

付得獎者任何費用。

2.參賽者應保證其作品係未公開發表之原創,且享有完整著作權作品。

3.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拍照攝影應遵守各文化館、機構之規定。

4.如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追回獎品並公告之

(獎位不予遞補)。

5.因作品衍伸之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爭議,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

任何責任。如造成第三人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6.參賽作品中不得有誹謗、侮辱、猥褻、色情、詆毀、謾罵、侵害他人隱私、人身攻擊或

其他令人反感的內容訊息。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之公告為主

8.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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