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花漾年華攝影大賽 首獎五千元
看板: photoLink
作者: tommy6211 (大黑)
標題: [宣傳]花漾年華攝影大賽 首獎五千元
時間: Thu Nov 18 17:10:24 2010
花漾年華 《留下青春的漾子》攝影大賽
主旨: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舊植物館(原舊系館)即將拆除,本系學生為
紀念於舊植館的種種回憶,遂籌劃舉辦本次「花漾年華」活動,並期
望藉由舉辦本攝影大賽讓「花漾年華」得到廣泛回響。
主辦單位:花漾年華活動執行團隊
協辦單位:台中文化局
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者皆可參加
作品主題:須以生物(植物、動物、微生物皆不限)為主題,且可表達「重生」、
「新生」、「生命力」三者中任何一者之意象。
作品規格:作品檔案請以壓縮檔形式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檔案名稱請註明「花漾年華攝影大賽-參賽者姓名」
畫素 500 萬以上,檔案不可經由數位軟體修改或後製
參加張數:3 張以下,超過 3 張視同無效
作品說明:請依據報名表規定之格式填寫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29 下午五點止(以 e-mail 寄件時間為準)
評選標準:由本活動團隊評選最具美感且能充分切合本次比賽主題與作品說明
內容相符合者。
獎項:第一名 一名 新台幣五千元整
第二名 一名 新台幣三千元整
第三名 一名 新台幣兩千元整
佳 作 三名 新台幣一千元整
同一人得領取超過一個獎項
得獎公佈:評審結果將於 99 年 12 月 02 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
(http://life.nchu.edu.tw/STBY),同日另以 E-mail 通知得獎人,得獎人
需於結果公佈日後一個月內至本校生命科學系 3F 系辦公室領取獎
項,逾期視同放棄領獎。
展覽:99 年 11 月 27 日至 12 月 5 日展覽期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及佳作將於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舊植物館,與花漾年華展覽場地共同展出。
重要注意事項:
1. 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為真實正確,且不得冒用他人資
料。如有不實將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2. 寄件作品概不退回,請自行保留備分與底稿。
3. 內容不得廣告化,或為特定人、事、物宣傳。
4. 作品內容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本活動團隊
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並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5. 參賽作品須確認為參賽者之創作,若經舉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
者,取消其參賽資格或追回獎項。
6. 參賽作品若遭人檢舉有涉及違反著作權,如抄襲,拷貝或經抗議、檢舉
侵犯著作財產權等事情,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並由參賽者
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已領取獎項者,本活動團隊得追回。參賽
作品如涉及發生著作權糾紛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本活動團隊不負連帶
責任。
7. 參賽者保有其智慧財產權及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本活動團隊
得以重製,並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非商業活動下合法使用進行
宣傳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
8.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
9. 檔案不可經由數位軟體修改或後製,違者取消資格。
10. 所繳交的作品必須為首次參賽之照片,並保證是個人之獨立創作,不
得借用、拷貝他人作品為己有。
11. 參賽者一律視同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活動辦法未詳盡時主辦單位
有權適時補充及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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